不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一审判决的案件,可以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统计,全国共有32个高级人民法院(含1个解放军军事法院),409个中级人民法院,3117个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军事法院分为三级。女法官占24.81%。海事法院相当于地方法院的中级人民法院建制,不服其裁判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全国共有法官19万余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有0.7万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6万人,基层人民法院共有14.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