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银行主要营业项目包括收受存款、办理放款、办理进出口外汇、外汇存款、票据贴现、汇兑、保证、代理收付、保管、信、信用卡、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办理短期票券经纪、自营、签证及承销、应收帐款承购、投资及承销有价证券、境外金融、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并于九十年十二月七日股东临时会中决议,与「大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份转换方式设立「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与「大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配合发行新股,「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于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正式成立。八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正式营业。台新银行系于民国七十九年由董事长吴东亮先生邀挚友及企业界知名贤达,共同发起创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