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属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管理、授权执法、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直属桂林市人民政府...经桂林市编委批准成立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发[2002]12号文、桂政发[2002]49号文规定,2003年9月。
桂林市,桂林住房公积金查询,0773桂林新闻网,桂林公积金,guilin,桂林,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网,桂林公积金查询,综合其他,桂林住房公积金网官网,公共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