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为贰亿叁仟肆佰陆拾万元人民币,拥有员工五百多名,是目前青海省规模最大的旅游企业。集团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内设办公室、党群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投资项目部等部门,下设二郎剑分公司、鸟岛分公司、沙岛分公司、仙女湾分公司、游轮分公司五个分公司。公司隶属于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属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对青海湖环湖各景区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
青海湖旅游集团公司作为青海湖景区唯一的经营主体和旅游接待单位。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照“真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经营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游客提供周到、优质、舒心的服务,共同牵手为青海湖美好的未来作出贡献。
青海湖,旅游景点2007年,青海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实施“生态立省”和建设“高原旅游名省” 的重要战略决策,将青海湖景区作为推动“高原旅游名省”建设和青海省旅游景区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支撑点,成立了青海省政府直属的厅级单位——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对青海湖景区实施“统一保护、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利用”,以进一步加大青海湖保护利用力度,提升青海湖旅游形象。青海湖旅游集团公司公司是青海省青海湖自然资源、人文资源最富集,知名度和影响力最大的景区,是青海省的龙头景区和旅游形象代表。青海省因青海湖而得名。
青海湖,又名“措温布”,即藏语“青色的海”之意,中国有名的咸水湖,青海旅游形象的代表,鸟类鱼类岛屿资源丰富,湖中盛产的青海裸鲤被列为国家重要名贵水生经济动物